滕政通字〔2015〕10号
因天气持续干旱,我市旱情严重,水源地地下水补给严重不足,城乡供水形势异常严竣,为确保城乡供水安全,根据《滕州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》要求,6月12日21时始,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II级应急方案,全市实行分时段供水,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,具体供水时段为:
早上:05:30——09:00
中午:11:30——13:00
晚上:17:30——22:30
其余时段低压供水,请在供水时段储存一些生活用水。低压供水时段关闭好供水设施,恢复供水时以免造成损失。
二、对工企业高耗用水单位采取限量、错锋供水,限制园林绿化、洗浴、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,保障居民生活和医院、学校等公用事业用水。工企业单位要自行调整生产工艺,避开供水高峰时段用水。
三、社会各界要节约用水,努力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浪费。
四、我市将视旱情程度,相应调整供水安全应急方案,力争尽早恢复正常供水。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:5534111、5512800、5082116。
五、本通告自6月12日21时起施行。
滕州市人民政府
2015年6月12日